初级电工证报考条件

职业资格证考试各等级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3 年以上。
(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 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国家职业标准》中报考条件对应的材料
(一)带照片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二)考生的职业经历证明:职业经历证明应由考生工作单位、见习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开具,内容包括考生从事或见习相关职业的工作内容和起止时间,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或档案保管机构的印章。
(三)考生的学历(职称)证书或考生的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考生培训经历证明:培训经历证明应由具备相应职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具,或培训结业(毕业)证书。内容包括考生参加相应职业培训的起止时间。
(五)应届毕业生证明。
(六)鉴定机构受理团体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时,由培训机构代学员进行报名的,凡属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应出具由教育和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证明,属非学历短期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出具由市、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审核其《许可证》在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开展鉴定。
四、除《国家职业标准》中所规定报考条件外,还须把握以下几点原则:
(一)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的考生须达到16周岁及以上。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学时数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申报四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若报考条件符合表述为“取得本职业上一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X年以上”,则报考该级别年限的计算方式为:上一等级证书内“发证日期”+X年。
(三)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考生破格的鉴定机构,依原考务工作程序报市鉴定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四)如与以上资格审查标准情况不符,且有鉴定申报条件依据的,鉴定机构可出示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复印件,经区县鉴定管理中心核实备案后,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等级鉴定